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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大托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2022/07/12 6.7k 阅读 290 点赞

2022年6月17日,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大托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2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是阜阳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举措之一,同时也是阜阳市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一步。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阜阳市是农业大市,也是务工人口重要输出地,由于农村劳动人口的外流和农村人口老龄化,出现了农村劳动力短缺、农业种植结构不合理、科学种田技术水平低、土地闲置、产出率低、种地成本不断增加等问题,使土地种植处于低水平粗放管理状态,导致土地种植增收难,增效更难。近年来,阜阳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蓬勃发展,服务主体在实践中创新出许多很好的服务模式,总体服务水平呈现逐渐上升趋势,但服务环节主要还是围绕小麦、玉米和水稻等大宗作物种植,社会化托管服务能力不能满足或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在此背景下,阜阳市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和省委省政府《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皖农发〔2022〕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三农”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事业的基础性工作,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生产全程“大托管”工作,有利于促进粮食等大宗农作物区域化种植、规模化作业、集约化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下,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但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还面临产业规模不大、能力不强、领域不宽、质量不高、引导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2021年12月1日-4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赴山东省临沭县及淮南市就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大托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学习情况,结合我市社会化服务托管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意见征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市农业农村局分别于2022年1月10日和2月8日,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专业人士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并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意见》。2022年2月27-28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到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考察学习,考察组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5月24日,市农业农村局再次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

(三)会议审议。2022年3月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托管工作专题会,再次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四)合法性审查。2022年6月2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市农业农村局采纳意见。

(五)文件印发。2022年6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意见》(阜政办〔2022〕2号)。

四、工作目标

2022年底,全市以小麦、玉米、水稻等生产为主的全程托管播种面积达到400万亩,参与全程“大托管”服务的村达到30%。

到2025年,力争全市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的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达到900万亩以上,参与全程托管服务的村达到60%。

五、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主体培育。培育本地各类服务组织,做强本地品牌;鼓励抱团发展、互补发展,增强服务能力;招引头部企业,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拓宽服务内容。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开展全程托管,鼓励乡镇开展整乡镇托管。大力打造产供销一体化全产业链。三是规范收益分配。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权责关系,实现以农民权益为中心的多方共赢。四是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部门、融资担保机构、保险公司、银行提供支持和服务。五是加强质量监管。加强服务信誉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强化行业管理。六是构建网络系统。建立“大托管”信息服务系统,提供线上服务,实现“大托管”服务“一网覆盖”和“一屏通办”。

六、创新举措

(一)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赢。农民将承包地经营权委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成立土地合作社,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托管。村集体经济组织确保给予农民保底收益。

(二)本土企业与外来企业互助共赢。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本地农业生产服务主体之间、与外来企业和农业生产服务头部企业之间开展合作。

(三)多方发力形成合力。农业生产服务组织、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政府根据职责,分别提供技术、信贷和保险、生产经营性贷款贴息和收入保险补贴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是各县市区成立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各县市区通过新闻媒体推广“大托管”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业务培训。三是市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对开展全程托管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服务主体进行奖补。四是采取平时督查指导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八、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部门:阜阳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联系人:刘子标;

联系电话:0558-229085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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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