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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阜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解读

2022/01/09 8.2k 阅读 384 点赞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维护法治统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司法局起草了《阜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具体举措,对防止出现乱发文、出台“奇葩”文件等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助于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0月上旬,我局起草完成《办法(征求意见稿)》,10月12日正式征求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和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0条,采纳10条,未采纳的已进行沟通协调。11月19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办法》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市政府有关法律顾问意见,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办法》送审稿。12月13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12月16日市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31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省、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确保合法有效,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阜阳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五、主要任务

《办法》的主要任务,一是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原则和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作出规定;二是对规范性文件立项程序、起草要求、起草部门(机构)、起草程序等作出细化规定;三是明确合法性审核为提交制定机构集体审议决定前的必经程序,对合法性审核机构、送审材料、审核程序、审核时限、审核内容、审核方式、审核意见、意见采纳等事项作进一步规定;四是对规范性文件审议机构、文件签署、简化制定程序、登记、发布等作出规定;五是明确备案审查的原则、备案监督机关、备案审查机构,对备案要求、备案登记、备案审查内容与方式、备案审查意见与处理、备案监督情况的公开、建立衔接联动机制等作出规定;六是对评估事项、评估主体、评估方式、评估结果运用等作出规定 ,明确规范性文件清理主体,实行定期清理与及时清理相结合,加强规范性文件实施动态管理;七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加强合法性审核能力建设。

六、创新举措

《办法》共八章六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立项与起草、合法性审核、决定与公布、备案与审查、评估与清理、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从事前、事中、事后三向发力,实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提升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责任机制。加强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强化备案监督。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内容,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

解读机关:阜阳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

联系人:祝孟群

政策咨询电话:0558-226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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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