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受“猪周期”下行、非洲猪瘟疫情冲击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生猪产能持续下滑,今年猪肉供应相对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的保障工作,2019年10月1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29号),提出加大对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要求我局代拟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报市政府研究。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意见精神和市常务会议要求,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我市出台《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1、前期准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29号)下发后,我局及时进行学习,开展调查研究,并多次深入生猪养殖企业、加工企业进行调研,提出我市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总体思路,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2、文稿起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我局立即行动,及时召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会议等,进行广泛座谈讨论,听取意见建议,组织有关人员着手起草全市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10月29日,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菜篮子工程推进中心、阜阳银保监会、市经济和信息化等单位书面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进行再次修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4、会议审核。11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对《实施意见》(送审稿)进行了部门合法性审核,11月12日,市司法局对《实施意见》(送审稿)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并于11月15日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产业素质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市养加宰销一体化企业达10家以上。各地要积极发展生猪生产,做到稳产增产,增强大局意识,把握发展阶段,尊重市场规律,不得限制养猪业发展,尽快将生猪生产恢复到正常水平,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各县市区猪肉供应自给率保持在100%以上。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五部分共计十七条。第一部分主要阐述政策制定指导思想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明确发展目标即到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产业素质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市养加宰销一体化企业达10家以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猪肉供应自给率保持在100%以上。
第二部分主要是稳定生猪生产具体财政扶持政策,对引进能繁母猪、原种猪的养殖场(户),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补贴,各县市区要1:1配套进行补贴。禁养区划定与管理的要求,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的禁养区立即进行调整。落实冻猪肉收储任务、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非洲猪瘟防控等。
第三部分提出生猪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加强集中屠宰监管,到2022年,生猪实行集中定点屠宰,年集中屠宰加工量达300万头以上。加快实现冷链运输,由“运猪”向“运肉”转变等要求。
第四部分主要是动物疫病防控相关要求。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强化疫病检测和动物检疫,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第五部分内容是金融政策支持,加快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继续落实能繁母猪保险政策,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生猪产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合理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及强化相关法治保障。
五、创新举措
一是发展目标明确。到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产业素质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市养加宰销一体化企业达10家以上。
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一次性引进100头以上能繁母猪、50头以上原种猪的养殖场(户),分别按每头100元、每头300元标准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补贴,各县市区按1:1进行配套补贴。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引导恢复生猪生产。
三是政策针对性强。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主要是以政策支持促稳定,恢复生产保供给为目标,各县市区猪肉供应自给率保持在100%以上。《意见》提出切实稳定当前生猪生产、加快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等针对性举措。
依托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生猪承运车辆洗消中心,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颍上县建设不少于2处,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界首市建设不少于1处。
四是健全人员机构。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结合建立执法事项清单,落实动物防疫执法责任,突出强化动物防疫执法力量。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配备与养殖规模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防疫检疫等专业技术人员,县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必要时采取措施增强工作力量。
五是紧抓防控不放松。针对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复杂严峻形势,以及防控薄弱环节,《意见》提出强化非洲猪瘟防控,进一步压实政府、部门和生猪产业各环节从业者责任,开展生猪全产业链防控,严防疫情发生,增强养殖信心。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根据《意见》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建立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二是确定各地生猪稳产增产保供阶段性任务,加强调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三是制定奖补实施细则,加快政策落地,强化执行监督,确保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