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措施的通知》(阜政办秘〔2024〕17号,以下简称《工作措施》)已公开发布,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我市电梯数量迅速增长,截至2024年6月,全市注册在用电梯总数42721台,总量位于全省第二,仅次于合肥。随着使用年限增长,我市老旧住宅电梯逐年增加,需要出台相应政策指导维修改造更新工作。5月29日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4〕30号,以下简称《意见》)。6月27日,全省在用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推进会召开。6月30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制、专班等工作法。构建常态与应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上下联动和高效协同工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住宅电梯进行维修改造更新,不断提升电梯安全水平。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7月初,市市场监管局在认真学习借鉴《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意见征集。7月8日和7月16日,先后两次征集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工作措施(送审稿)》。
(三)公平性竞争和合法性审查。7月24日和8月8日,分别通过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四)文件印发。8月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工作措施》。
三、工作目标
2025年6月底前,对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按需完成维修改造更新,消除问题隐患,全面总结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
四、主要任务
《若干措施》包括8个方面工作重点。
序号 | 工作重点 | 具体措施 |
1 | 摸清隐患底数 | 发挥12345热线、“96366”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等作用,广泛征集住宅电梯各类问题隐患,建立台账。 |
2 | 开展安全评估 | 委托具有安全评估能力的权威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机构按规定出具评估报告,提出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相关建议。 |
3 | 强化分类处置 | 需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 |
首期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足或未缴纳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属地政府负责制定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资金筹措办法。 | ||
处置时不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按合同约定承担所需资金。 | ||
4 | 建立应急通道 | 设立应急备用金,额度可按首期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3%—5%确定,用于垫付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费用。 |
5 | 强化服务保障 | 属地政府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完善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协调机制,明确协调专员。 |
对住宅电梯重大修理、改造、更新的监督检验申请,电梯检验机构应优先安排。 | ||
6 | 实施智慧监管 | 加强电梯智慧监管系统运用,通过关联12345热线、“96366”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与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联通,实现平台互通。 |
7 | 加大支持力度 | 鼓励支持申报超长期国债用于电梯维修更新改造;各地结合自身财力,以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推进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维修改造更新工作。 |
8 | 强化资金保障 | 推进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不少于10%的物业服务费单独列支,用于住宅电梯等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 |
将住宅电梯投放商业广告收益等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纳入属地政府设立的应急备用金专户管理。 | ||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电梯综合保险产品。 |
五、创新举措
市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专班牵头起草了《阜阳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操作细则》,进一步指导各地推进该项工作。
六、保障措施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市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专班,下设专班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和阜阳经开区、阜合产业园区管委会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动电梯维修更新改造工作。
七、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部门及科室:市市场监管局 特设科
联系人:张伟超
联系方式:0558-2179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