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方明就《阜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行了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20年12月,党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了总体目标,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2021年8月9日,省委印发《安徽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皖发〔2021〕17号),系统明确了未来五年法治社会建设重点。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精神,根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制定《中共阜阳市委关于印发〈阜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阜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阜阳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6月30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将起草的《阜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至各县市区和50家市直单位征求意见,均反馈。其中4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经研究,采纳了4家单位的部分修改意见,并与意见单位进行了沟通解释;其他单位无意见。7月21日,市委依法治市办第四次会议已审议,并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8月23日,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26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10月11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社会建设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符合阜阳市情、体现时代特征、彰显阜阳特色、人民群众满意,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五、主要任务
1.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2.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加快推进社会重要领域地方立法。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加强道德规范建设。推进社会诚信建设。3.加强权利保护。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4.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增强社会安全感。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5.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
六、创新举措
1.依据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在《实施方案》指导思想中增加“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阜阳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依据阜阳市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在“(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中增加“定期开‘普法第一课’,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内容。
3.依据《关于加强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阜法发〔2020〕7号),在“(十八)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中增加“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村(社区)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予以奖励”内容。
七、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将法治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坚持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坚持法治社会建设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三是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制定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四是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等。
八、下一步工作和政策咨询电话
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压实责任主体,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政策咨询电话:0558-2266604,阜阳市司法局全面依法治市秘书科 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