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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阜阳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08/25 4.0k 阅读 477 点赞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强调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指示精神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号),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结合阜阳实际,出台相关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非粮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提出明确要求。我市是重要的粮食主产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

三、起草过程

2021年2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3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按市政府工作安排,准确把握省政府工作部署精神,在政策刚性要求方面与省政府部署保持一致,做到对上看齐,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3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意见,收到意见2条,采纳1条,未采纳的意见与有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形成《实施方案》讨论稿。2020年5月10日,讨论稿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及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进一步修改完善。5月27日,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提出2条修改意见,完全采纳吸收后,报市政府分管同志同意。6月27日,根据刘玉杰市长签批意见,在主要措施中对土地托管、社会化服务进行了补充,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6月29日,经第1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13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十四五”时期,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50万亩以上,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00亿斤以上。

五、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二是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三是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组织对“两区”划定开展“回头看”。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经营主体确保至少有一季生产粮食。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四是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引导土地优先向种粮主体流转,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管理,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用于粮食生产的给予适当政策支持。    

五是加强粮食产能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积极发展优质专用粮食,大力发展粮食加工业,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加快农机农艺融合发展,开展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综合示范。

六是大力培育种粮主体。有序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发展订单生产。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

七是强化种粮支持政策。用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统筹资金用于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加大粮食作物保险政策支持力度。

六、创新举措

进一步细化“十四五”阜阳市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目标。实施“皖粮”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提高耕地质量;依托皖西北综合试验站、中科院太和现代农业综合试验站等科研院所,加强粮食新品种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培育优质小麦、玉米、稻谷等粮食品种;鼓励创新、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提高种粮规模效益,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求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各县(市区)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监管指导服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强化日常监测。要求各地建立监测体系,开展耕地种粮情况监测监管,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从实际出发依法依规分类稳妥整改,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三)强化考核激励。在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中,突出对防止耕地“非粮化”、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耕地质量保护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内容的考核,加大考核分值比重,增强考核评价的导向性和针对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和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明白纸、悬挂条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高频次、多角度、广覆盖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八、下一步工作

防止耕地“非粮化”已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各地对新出现的耕地“非粮化”倾向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市政府将定期听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情况报告,对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出现下降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的地方,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解读机关: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

联系人: 王晓莉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0558-226537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