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18〕145号),我市根据地方实际,2019年3月4日,印发了《阜阳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阜政办秘〔2019〕13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应急预案》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2018年9月30日,在原《安徽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以省政府专项预案形式发布了《安徽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按照文件要求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结合阜阳实际,2019年3月4日,在《阜阳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市政府专项预案的形式发布了《阜阳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修编目的
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体系,提高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能力,控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
三、《应急预案》内容变化
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规格提高,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提升为市人民政府相关单位(部门)组成。
2.《应急预案》中明确提出预防控制实行网格化监测预警管理。
3.应急响应分级划分更加科学合理,由原三个等级增至四个等级,基层政府责任和权利更加明确。
4.保障措施更加具体,对市级保障措施要求进行了量化。
四、《应急预案》基本框架
《应急预案》分为九个部分:
1.总则
本预案适用于阜阳市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对工作。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林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防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
明确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市应急防治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专家组和社会化防治组织工作职责。
3.预防控制
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防体系,对重点预防区、监测网格化管理、检疫监管、联防联控和绿色防治进行了规范。
4.监测预警
明确监测机构责任和预警信息发布的形式。
5.信息报告
明确单位和个人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检机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检机构要及时调查核实,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告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6.应急响应
根据《安徽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规定,将灾情分为Ⅰ级灾情(特别重大)、Ⅱ级灾情(重大)、Ⅲ级灾情(较大)和Ⅳ级(一般)4个等级。对响应条件、响应措施、响应终止以及信息发布等作出具体规定,使预案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7.后期处置
明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组织开展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同时提出奖惩和责任追究。
8.保障措施
强化了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从队伍、物资、经费、技术、宣传培训5方面强化保障措施。
9.附则
对《应急预案》内出现专业术语,预案演练、管理、解释和实施时间等内容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