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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解读】《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2025/08/05 1.4w 阅读 423 点赞

发布时间:2025年8月5日上午10:00

发布地点:市政府三楼1号会议室

发布主题: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陈亚丽

        市消防救援局(支队)一级督导员  范永利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外宣和新闻发布科三级主任科员  韦泽宇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很高兴在这里同大家见面,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全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024年3月,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将《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列入立法工作计划。《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25年7月1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民生领域立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又一重大立法成果。下面,我简要介绍下《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情况。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但我市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足、农村消防基础工作薄弱、消防技防智防水平不高、消防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有必要通过立法予以规范。为解决我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明确部门及相关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台一部符合我市地方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法规十分必要。

二、制定过程

2024年12月4日,市政府报送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的议案。2024年12月23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一审。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审查意见,会同市消防救援局、市司法局对草案进行修改,先后开展了面向社会有奖征集意见,书面征求市直有关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所在地人大代表的意见,赴县(市、区)进行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县直部门、乡镇、街道的意见建议,以及召开市直部门座谈会、立法协商会等形式就法规进行了广泛、多层面的征求意见,并经“一对标三审查”和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2025年6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法规。2025年7月1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法规。

三、主要内容

《规定》共22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管理体制。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和安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配置。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强消防安全信息共享。

(二)关于火灾预防。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按照规定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明确了禁止住宿的建筑物和场所范围。加强电器线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加强电动车停放和集中充电安全管理。

(三)关于火灾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对发生可能影响消防救援机构灭火救援情形的,要求有关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明确不同等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权限及程序。

(四)关于法律责任。针对擅自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的、妨碍安全疏散或者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设置了处罚条款。

四、主要特色

在制定法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突出地方特色,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一是坚持广开言路。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草案起草、修改、审查、审议等各个环节,充分运用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立法协商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法规内容能够真正反映人民意志、体现地方特色、维护人民福祉。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农村消防基础薄弱难题,明确农村公共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施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并确定管理、维护单位。为提升消防技防智防水平,鼓励、支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消除特定场所安全隐患,明确禁止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三是提升立法质效。优化法规条文设计,不设章节,条款之间不作指引性、衔接性规定,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不再重复,着力提升法规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相信在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下,通过健全机制、明确分工、强化执法、形成合力,一定可以共同推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最后,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关注立法、参与立法、宣传立法、支持立法,共同推动我市立法工作迈向新水平,为建设“三地一区”“十个区域性强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谢谢大家!

问题1:《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规定》的具体实施部门,请问市消防救援局下一步将如何推动《规定》贯彻实施?

《规定》的出台为我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将是我们下一阶段工作的核心任务,我们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推进:

一、多渠道做好宣传解读。近期,我们将印发专项宣贯方案,进一步强化消防法律规定的宣传教育引导。组织各地各部门通过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宣传视频、发布公益广告、派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上门走访、摆摊设点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解答群众在生活上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方面的疑难问题。帮助市民逐步了解、熟悉《规定》内容,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执法监管工作。一方面,聚焦执法能力提升,组织开展《规定》专题培训,结合实际案例讲解核心条款,确保执法人员透法规精神,熟练掌握执法程序,真正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另一方面,着力优化执法全流程,细化执法流程和操作规范,简化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间,让执法既合规又高效便民。同时,坚持柔性执法与刚性执法并重,落实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让执法从刚性化向刚柔并济转变,以法治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三、加强各方协同治理。我们将以依法监管为准则,督促政府各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通过指导本级相关部门、推动下级政府抓实消防工作,协调破解消防安全重大难题。组织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与乡镇(街道)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强化与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的联动配合,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维护法律权威,凝聚起共同执行《规定》的合力。​

贯彻执行《规定》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主动担当,切实履行《规定》赋予的职责。同时,衷心期盼广大市民主动参与、新闻界深度报道,携手加大《规定》的宣传力度,营造出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重视消防”的良好宣传氛围,共同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问题2:在破解基层消防安全治理难题方面,《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一、明确了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消防工作职责。将近年来我市行之有效的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模式,在《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固化下来,明确了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消防工作职责,为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提供法制保障,有力推动全市基层应急消防组织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推动颍东区插花镇、临泉县杨桥镇等10个乡镇队站完成标准化升级。全市建成145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专(兼)职消防员701名、消防车234辆。

二、明确了合用场所技术标准。载明了建筑物和场所内禁止住宿的情形以及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确需留人值守并住宿的,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落实防范措施。目前已排查合用场所3.20万余家,发现隐患2.22万余条,督促整改隐患1.59万余条。协调城管、住建等部门,发动消防工作站、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累计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3.7万余处、6.3万平方米。

三、明晰了电动车日常停放和充电的管理、查处分工。截至目前,全市目前已新增电动自行车停车位5.86万个、充电桩(端口)4.37万个。《规定》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区域内电动车日常停放和充电的管理,对违规停放或者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的行为予以劝阻,已累计清理飞线充电7100余次,劝导搬离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19937辆,劝阻无效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函告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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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